第(2/3)页 因为仙管仙,凡管凡。 可是宝前,不一样,他连凡人都杀了! 杨戬和杨婵对视一眼,眼神放光,对哦,这不合法啊! 你们凭什么杀我父亲? 有什么道理,我父亲不是神仙,他不需要遵守天条。 而凡间律法,有哪一条说不可以和仙人恋爱生子了? 反而是你们神仙违反天条,杀我凡人! 杨戬想通之后,身上杀气暴增,道:“我明白了,恩公的意思是,不仅是要立下新天条,还要司法和执法!” “不错,若是想要这等悲剧不再发生,就要立法、执法、司法一起!”周考道。 “立法司法执法一起?可这要如何做啊?难道要二哥去天庭做官?而且做官,也没有这样的官。”杨婵疑惑道。 “我绝不会去做那天庭的官。”杨戬不假思索道,他宁死也不愿意做天庭的官。 “我也没想让你去做天庭的官,天庭真正掌握这三种权力的人,也不是仙官,而是凌霄宝殿,那张龙椅上的人!你去做官,也是束手束脚,根本无用。”周考道。 说实在的,他对杨戬原本的一些行为,本身也有些迷惑。 认为天条掌握在自己手里,伤害能降低到最低,所以需要司法天神的位置,维护三界众生。 可是这指标不治本的行为,到头来约束的只是他自己。 这个三界,真正的危害,是谁? 是天条吗? 错,是玉帝,是王母! 仙凡相恋,是仙动情,假设仙凡责任一半一半,可首先请问你们有什么权利对凡人动手? 而且,妹妹瑶姬与凡人相爱,镇压瑶姬永生,击杀凡人;女儿七公主和凡人相爱,幽禁十年,然后凡人打入万劫不复之地;八公主和凡人相爱,八公主被贬昆仑面壁,永生不得回转天界,然后凡人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…… 一个个脸要不要的? 而且,就这儿? 杀瑶姬,派出十大金乌。 十日凌空,活活晒死瑶姬,可凡间多少生灵因此蒙难? 杨戬打上天庭,放出除了龙族之外没有生灵可以存活的弱水,然后水淹地界。 几乎覆灭整个人间。 凡间举子,科举不成,骂天三声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