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六十四章 嫁给紫微,貌似不亏-《人在洪荒,吞三千天道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胆肥了他,我该回去砍他啊?

    碧霄越想越气,但嘴角却不自觉的疯狂上扬。

    这家伙,竟然也喜欢我。

    他喜欢我!

    可是要嫁给他吗?

    师尊说,修道,不应该有儿女私情,那会影响大道。

    修道,应当道心坚定。

    可我上榜了呀。

    如果能走上准圣大道还好说,走不上,也就没什么了吧,反正都和大道无缘了。

    好像嫁给他,也不会影响什么啊?

    不过嫁不该是两个人的事情吗?

    他喜欢云希。

    不过如果没有云希,谁给我做饭啊?

    碧霄蛾眉紧锁,阵阵纠结。

    到底嫁不嫁呢?

    嫁了之后,我会怎样呢?

    按照凡人的生活,嫁人之后,便要住在一起,睡在一张床上,女子就要听男子的话,法宝财产就是共通的……

    诶,等等,这和现在有区别吗?

    我和紫微现在不是每天住一起吗?

    以后,只要封神榜在,也还是要在一起。

    虽然不想承认,但我好像每次都听他的,听他的,不用费脑。

    法宝财产,他每次要,我都给啊。

    咦,好像没什么区别的诶。

    没损失诶。

    反而,我如果成了他的妻子,我可以光明正大用他的法宝啊!

    我赚了!

    而且,我可以约束他啊。

    在身份上,从下属变成了夫妻,平等了!

    我不亏啊!

    碧霄忽然回过神来,要不回去?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