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他不打算经商。 而且也没那个天赋。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,白修竹觉得自己的所有天赋点应该都点在躺平上了。 享受生活才是他该干的事。 而且本来白家的很多产业能做下去,都靠着白父的各种点子。 要是让白修竹这样一个外行来领导,说不定只会越干越差,日落西山,入不敷出...... 因此还不如趁早将其出手,换到该有的利益。 “好,我买了!” 万三千初时惊讶,可一想又觉得合理。 在他想来,白修竹这样的少年天才,只会将目光放在更高的地方。 经商这种事。 似乎有些大材小用了。 而且这个合同...... 万三千内心激动,合同不要紧,关键是在于合同的签订对象是谁。 林仙儿! 他对这个如今的“江湖第一美人”兴趣不大。 皮囊而已,他见过太多美丽的皮囊了,再美又能怎样? 可架不住有人来保定是为她而来啊! 万三千早就想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前往兴云庄了。 毕竟像块牛皮糖一样贴着上官海棠只会让对自己反感。 而这个合同。 不恰好给他提供了绝佳的机会吗? 因此他甚至没有问白修竹想卖多少钱,只要他卖,一切好说! “万老板觉得多少钱合适,您是行家,不妨您来出价吧。” 白修竹气定神闲的坐着。 出价这种事从来都是谁先谁吃亏,这就和去街上买菜一个道理。 白修竹再没有经商天赋也明白这个道理。 “那我也不和白公子磨叽了,三千万两,白公子觉得如何?” “噗!” “砰!” “什么声音?” 万三千疑惑的看向出声的地方,却什么都没有发现。 “没事,万老板不用在意。” 白修竹抹了抹自己嘴角的茶水。 他喵的! 到底是自己没见过世面还是万三千真的不把钱当钱? 第(2/3)页